以案说险:风驰电掣间送人间温暖,权益保障也要了然于胸
2025-03-12 作者:申能财险江苏分公司
【案例介绍】
梅雨季节天气阴雨连绵,李某在外卖接送单途中,因路面湿滑,骑车侧滑碰伤了一位行人。李某立即报警,经交警现场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行人王某因案发时感觉受伤并不严重,双发互留联系方式后,便离开了事发现场。
王某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与李某约定一同前往交警队签署书面调解协议,李某将医疗费用支付给王某。事后,李某才了解到外卖平台在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于是李某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但由于李某缺乏事故处理经验,未保留伤者王某所有的医药费凭证,后续王某也不再配合提供材料,导致保险公司仅能根据其手中持有的交警认定书、调解书及部分医药费发票进行理赔。
【案例分析】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本案例中,李某的经历对于外卖小哥这个群体来说较为普遍,由于工作性质、条件、时间等因素,自身风险保障意识相对薄弱,且缺乏交通事故处理经验,最终致使个人经济受到损失。
【风险提示】
外卖行业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一般来说外卖平台会通过选购适合本行业所需的保险产品有效降低并抵御风险。在发生事故后,外卖小哥应拨打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电话,详细说明事故经过、损失项目等重要信息。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切记要保持与保险公司的沟通联系,提前了解理赔流程及所需的理赔材料,避免因流程不清晰、材料不齐全等情况影响到案件正常理赔,造成个人权益受损。